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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新标准

发布日期: 2017-07-06     来源: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15日,湖南省湘西州财政局印发《湘西自治州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通知(州财购〔2017〕5号)。内容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其他相关说明,共四部分,有效期为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

  与以往相关文件精神相比,本次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特点,一是修改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新增了其他交换设备、LED显示屏、路灯等品目,减少了移动存储设备、针式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条码打印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品目。二是提高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即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由10万元以上增长到30万元以上;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分别由10万元、30万元以上提高到60万元以上。三是提高了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模标准,即州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各县(市、区)货物类项目仍为5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由50万元以上提高到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仍为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通过这次新目录新标准的发布,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赋予了采购单位更大的自主权,体现了《政府采购法》关于还权于采购人的法制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