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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坚持“放、管、服”拉动大众创业

发布日期: 2017-07-28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

  今年以来,濮阳市坚持以“宽进”为导向,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以改革红利助推大众创业和市民的投资热情。1—6月份,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178户,新增注册资本2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45%、88.03%,增速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是简政放权激活力。今年以来,全市大力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外网公开企业注册登记负面清单37项、企业变更和注销登记负面清单34项,在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100多个领域落实“先照后证”,快速登记市场主体4300多家。同时,仅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32项,以及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中的30项,市场主体准入更快、门槛更低。

  自3月1日起,濮阳市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不畅、注销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突出问题,提高了企业退出效率,降低了企业退出制度性成本,真正为企业减负。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425户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此外,该市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改革了市场主体准入多个部门、多个证件、多个环节、多种材料的烦琐管理模式,实现了市场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双减负”的目标。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未在规定时间年报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获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截至6月底,全市被列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异常状态的各类市场主体有4402户,其中1333户企业受到金融等有关部门的联动限制。全市各级法院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1283个老赖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市税务、安监等部门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

  濮阳市企业信用监管从市政府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运用办法起步,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并作为推进信用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载体,实现了52家管理部门一个平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

  三是优化服务惠民生。围绕推动“双创”深入发展,建立健全了小微企业名录,继续做好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深化与3家银行开展全面战略合作,逐步开通了“河南企业通”办理网点绿色专柜,并梳理出辖区内“重合同、守信用”小微企业,“文明诚信”小微企业,拥有“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小微企业等优质企业商户,各地产业集聚区内无不良记录小微企业等优质企业、商户名单,提供给3家银行,以便精准帮扶,提供贷款融资服务。截至目前,3家银行已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12亿元,有力地助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