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许昌:创新监管营造公平交易大环境

发布日期: 2017-08-0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进的电子门禁系统

  依法公平交易一直是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坚持的重要原则,今年,许昌将从建好电子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让平台智慧化、交易透明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法治化“四化”同步推进,并从监管、效益等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许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行“五化”管理,着力促进交易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让交易平台建设和交易综合监管日臻完善。目前,许昌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交易体系已初步形成。1—4月,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557宗,成交448宗,废标109宗,交易总额31.88亿元,成交总额27.96亿元。

  完善平台建设让交易运行平稳有序

  许昌市的平台整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市县两级分别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平台组织体系基础上,实现了交易信息发布、评标专家资源和电子交易系统全市“一张网”,市辖5个县级平台整合为市级平台分支机构并全部通过了省级验收,顺利完成了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市级平台在省内率先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4月份,许昌市召开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会,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以确保在6月底前按期完成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第二阶段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在完善提升市级平台功能方面,目前硬件安装基本完成。截至4月底,已完成信息化建设投资1036万元,新平台的5块电子信息大屏、电子监控、评标区安检、电子门牌、总控中心等系统已安装完毕,更换、配齐电子评标设备及投影仪等,开评标、监管条件大为改善。

  同时,软件系统也顺利上线。“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已于3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市本级进场项目均使用新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此外,制定出台《业务场所管理规定》等5项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开评标秩序;设立3个候标区,配备语音广播系统、自助办理一体机、标识标牌、休息座椅等,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强化自身建设改进交易监管

  为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交易监管,交易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交易服务及履约情况第二次跟踪回访,向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放评价表171份(406个项目),收回163份(383个项目),征求业主单位对代理机构、中标单位、交易中心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健全制度规则,制定印发《关于招标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7〕4号),对取消建设工程评标中的质询环节、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的选择等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还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迎军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暂行管理办法》。

  交易中心加大违规惩戒,先后对16名评标专家和1家代理机构的违规情况进行核实,分别给予暂停评标资格6~18个月并通报批评的处理;加强部门协同。克服监管职能分散的客观困难,充分发挥公管办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建设诚信体系、处理质疑投诉、打击QQ群等违规行为。

  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交易中心根据交易服务新流程、新规则,向市编办申请并获批同意中心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实现交易环节分段式流程化操作。同时,根据巡察组初步反馈意见,已对监管科、开评标服务部等重点科(部)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对关键岗位增配人员力量,进一步堵塞内部漏洞,防控自身风险。

  从重服务向重管理转变

  除了以上措施,交易中心今后还将切实加强交易监管,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充实监管力量,从重服务向重管理转变。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出台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质疑投诉的指导性意见》等,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评标办法,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手段,采用事前公告、约谈警告等多种形式对交易各方主体进行警示教育,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虚假履约、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查处力度,定期开展本领域内突出共性问题整治。

  此外,加大惩戒力度,抓紧建立交易中心诚信“黑红名单”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曝光、屏蔽、处理一批违规失信的中介机构、投标企业包括评标专家,不允许其进入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平台,并将处理结果函告行业主管部门,抄报有关部门。

  努力提高招标效益

  为提高招标效益,交易中心将取消建设工程评标中的质询环节。倒逼投标企业不敢无限制压低投标报价,形成事实上的最低拦标价,防止借此恶意压低报价,劣币驱逐良币。招标人自主设定建设工程综合计分法中综合(信用)评标分值的分项分值,便于业主根据项目特点灵活设置此项的分项分值,在评标时加大资质业绩分值。放宽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的选择。使用综合评分法不再经市领导批准,由业主自己决定。扩大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1亿元以上不少于9人单数。关于政府采购货物类价格分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40%,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此外,重大民生项目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事项。重大民生项目由5000万元以上下调至3000万元以上,扩大了自主决定事项的范围。推荐使用召开项目推介会、定向考察、资格预审、加大资质业绩评分比重、足额收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办法,便于业主掌握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便于大企业、好企业发挥自身实力强的优势。采用以上办法,既可放大招标人权力,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又可防止不咋的的小企业假借资质围标串标瞎掺和,让真正有实力的大企业、好企业放手竞争大项目,让小企业转而竞争小项目。而且,通过充分竞争,还能防止业主因刻意选定某个意向企业而被这个企业绑架,垄断、抬高中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