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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多措并举助推“阳光采购”

发布日期: 2017-08-0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上半年,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财政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阳光采购。截至6月底,该县完成集中采购80次,采购金额6568万元,节约资金341万元,资金节约率4.95%。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利用财政系统网站、办公平台等平台进行政采法的宣传,从对领导宣传逐步扩大到全体职工,从上到下改变以往不规范的政府采购思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借助普法宣传活动,到街头向市民进行宣传,强化社会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促进政府采购过程更公开、更透明。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做到三“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预算追加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实现“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严把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关。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由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概算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实施采购的依据,“实行跟单”采购。严格审核采购项目资金支付,对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采购行为,以及未按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的采购行为,不予支付资金。

  三是提高监管水平,增加透明度。首先加强采购方式的审核,以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符合条件的可审批非招标方式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必须做到先审核再论证挂网公告,无质疑后再批复采购计划。其次是采购过程的监督,从专家评委抽取、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全程法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第三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审核和管理,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上半年共审核采购公告46条,更正公告11条,终止公告7条,中标或成交公告157条,合同公告4条。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深度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抓好内控,规范采购程序。落实采购人档案管理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完整保存采购过程的全部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结合中央扶贫项目检查,对扶贫资金相关单位的64个政府采购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采购人不完整的档案资料提出了补充要求,责成按时完善资料归档。

  五是扩大规模,推进“扩面增量”。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扩面增量”。上半年该县政府重点工程和县庆项目采购手续审批22个,完成政府采购10个,政府购买服务金额48.98亿元。涵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公路交通等领域。同时,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完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府采购5次共计454万元。随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推进,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乡镇一级的采购项目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管理层级上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