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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进场交易“牛刀初试”

发布日期: 2017-11-10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疫苗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集中采购;《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将医药产品招标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贵州、湖南、云南等地在平台整合之时便将药品采购机构进行整合,确保了统一进场、规范交易。

  10月份,安徽省公布2013年至今年9月全省完成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据,其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626.66亿元、耗材采购68.59亿元。药品采购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新四大类”之一,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已成为必然趋势。

  规范药品采购进场交易

  自2015年以来,国家、各省市相继下发有关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其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作为八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的一类逐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公开交易。据《公共采购》杂志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出台交易目录的省份均将医药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且强调凡列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这种以清单化、目录化方式明确将医药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的举措,体现了省市对医药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的积极探索,也将对规范医疗设备采购行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级交易平台应集聚各方合力,积极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四川省乐山市对药品、疫苗及医疗器械项目实施挂图服务,主动配合卫计、食药监、疾控等部门,从专业角度对项目采购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全力做好交易服务工作,力求做到进场一个规范一个,推进交易机制建立。将药品、疫苗及医疗器械采购交易数据纳入统计上报市政府范围,推进交易信息整合。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通过主动对接和广泛宣传等方式,积极稳妥推动药品、疫苗及医疗器械项目进场交易。据悉,2017年1-9月,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医疗器械、疫苗等采购项目33个,交易金额3105万元,节约资金626万元,节资率达23.71%。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数量是影响药价的重要因素,目前越来越多的省市实行带量采购。所谓“带量采购”,就是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与药企进行成交确认,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将量价挂钩,以获得最低采购价格。

  今年以来,襄阳市在18家城市公立医院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将占总量40%以上的抗微生物药、中成药两大类药品共计1867个品规纳入带量采购。截至目前,该市18家试点医院初步实现了降价、降量、降费目标。其中,抗微生物药最高降幅达54.34%,中成药最高降幅达26.55%,预计全年将节约采购成本5000万元左右,节省百姓用药负担约2亿元。10月20日,襄阳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推进会提出,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实施药品带量采购制度,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在年底前,要将占药品采购总量90%以上的临床用药全部纳入药品带量采购范畴;推动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分类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程监控。

  加强对药企监督管理

  药品采购统一进场,对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企行为有积极意义。根据国家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药品短缺预警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生产情况,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和考核管理,是加强药企监督管理的有力举措。9月29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协调建立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和全国统一编码,服务阳光采购,打牢集中采购基础性工作。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全省医疗机构、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进行诚信管理和积分考核。每季度或半年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通报,对配送不到位、配送率低于85%、中标后不能保障供应、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企业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警告、记不良记录等处理。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价格公开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申请纳入阳光采购平台的药品,响应率低于40%,或接受邀请后消极报价、恶意虚高报价或年度议价成功率低于10%,或3次及以上不响应者取消挂网或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

  药品采购机构在各项政策落实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药品采购“两票制”的推进为例,因未递交“两票制”承诺书或承诺书不合格,10月19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药品采购处发布通知,暂停64家药品生产企业、23家药品配送企业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资格。

  药品采购的电子化实践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不断推进,药品采购电子化也提上日程,湖南、贵州、云南等省份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采购”,进一步增强了药品交易过程的阳光公开。

  9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洪家关乡卫生院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药品采购系统向张家界锦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药品采购订单,湖南药品采购正式启用全流程电子化药品采购系统,新旧系统所有数据信息实现无缝对接。按照“互联网+药品采购”的思路,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原药品采购系统进行了全面整合优化和升级改造,将药品采购从半电子化升级为全流程电子化,药品集中采购基本实现在线投标、在线报价、在线交易、在线结算和在线监管的“五个在线”交易与服务功能,这将促进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和阳光。按2017年前三季度仅企业产品信息变更及各类常规申投诉资料700余份8000多页计算,启用新系统后仅此一项业务每年可以节省全国各地企业上千次奔波和大量的纸耗。

  全流程电子化的医药采购交易系统进一步增强了药品交易过程的阳光、公开。为交易各方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登录系统即可远程办理药品投标、产品报价、专家评审、企业申(投)诉资料递交以及企业产品信息变更等各环节,推进与生产、经营企业全流程数据实时传输与展示,开放与医疗机构对接功能,实现全范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药品集中采购进场交易,逐步实现了各级交易平台与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展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督管理功能,对建立起信息共享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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