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1-21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为促进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规范其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江西省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招标活动,不得借装配式建筑的名义随意改变招标范围、方式及法定程序,变相实施虚假招标,擅自设置或者增加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资格条件,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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