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2-2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编者按:近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福生在出席第四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年会时指出,武汉市正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改革要求,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市级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实行全市一网交易、一网服务、一网监管。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福生
武汉市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改革要求,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市级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实行全市一网交易、一网服务、一网监管。现在平均每年进入市级平台交易的项目达6000多场次,总交易额达到了近3000亿元,连续3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三甲,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大刀阔斧 深化整合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际,便确立了深化整合的目标,将大力开展现场交易流程再造。建立规范的平台管理细则和工作规程,将项目登记、信息发布、开评标场所管理、专家现场管理、现场人员管理、投标保证金管理以及电子监控管理“七统一”切实落到实处。
交易中心将继续加大“一网三平台”的建设力度,尽快建成全市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市区一体化交易平台建设模式,积极对接国家技术规范,横向整合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医用物资耗材、农村产权交易等电子交易系统,纵向推进省、市、区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电子化平台覆盖网络,实现交易、服务、监管全流程、全方位、全系统电子化。利用“互联网+”监管优势,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实现所有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职责的部门均可在线全程跟踪和监管。
综合监管 有法可依
近两年,武汉市也在大力开展对综合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了“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投标交易相分离”的武汉特色。今年5月,以市人民政府令形式出台的《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综合监管的定义、内容以及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综合监管机构,《办法》的出台是武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当前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已初步形成合力。
武汉公管办着重从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合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市场交易环境。
创建满意处室 优化市场环境
公共资源交易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风向标。武汉作为中国中部地区最大都市及唯一的副省级城市,GDP和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前十的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额占GDP的比例高达25.2%(2016年数据)。
2017年以来,公管办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参与评议活动,以创建满意处室为契机,致力于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开放、高效的市场环境,让交易各方主体满意,以新作风开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创新的新征程,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城市发展升级。
公管办把“让市场主体满意、让行政监督部门满意、让交易服务机构满意”作为创建满意处室活动之魂,并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可操作化,促使工作职能大步提升。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共资源网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