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2-25 来源:绍兴市公管办
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串通投标行为,近日,浙江绍兴市上虞区监督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七家违法企业分别作出了暂停投标两年的处理意见,对15家违法企业,作出了暂停1-6个月投标资格的处理决定。
据悉,自年初以来,上虞区监督办注重标本兼治,不断提高监管手段,整顿招投标市场。通过创新监督手段,出台配套制度,提升招投标工作规范性。今年以来,共制定出台了《上虞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特大项目设计单位预选承包商资源库管理办法》、《上虞区国有投资建设重特大项目设计单位预选承包商资源库选择使用操作细则》,并在部分重点工程中启用,提高了我区城市建设的品位和形象;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上虞区国有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外工程企业进虞投标与备案管理的意见(试行)》、《上虞区“五星达标、3A争创”项目设计费计取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抢险、应急工程的实施,加强工程监管。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共资源网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