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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加强政采监管,推进阳光采购

发布日期: 2017-12-29     来源:番禺区政府

  今年以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为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区财政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阳光采购。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通过之后,严格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按要求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还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公开,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进行。

  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严格禁止规避政府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违规行为,并要求对其他不规范的做法进行整改,严格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

  三是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积极加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为政府采购项目把好关。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细化投诉受理、调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每一个环节的处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集体研究制度和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在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前,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分管领导、采购办、法规科、法律顾问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决定投诉处理事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之后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