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1-0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近日,成都市制定《成都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目录指引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特许经营权设立,对特许经营权事项实行目录指引、动态管理,并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办法》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面清理本单位管理的政府特许经营权事项,提供相关设立政府特许经营权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依据。对拟设立政府特许经营权事项形成书面申请报告,经市特许经营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特许经营权委员会批准,纳入目录指引;市政府认为有必要设置(取消)的政府特许经营权事项,直接纳入(删除出)政府特许经营权目录指引。市特许经营权委员会办公室将经批准的目录指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提供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成都市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市特许经营权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政府特许权事项新增和删减、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成都市前期已向社会公布了《成都市政府市级特许经营权事项目录指引》(2017年版),公布特许经营权事项27项,并将全部特许经营权事项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