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2-08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近年来,天津市在对行政单位的审计中发现,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仍存在未执行政采问题。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资金的使用流程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整的情况。就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从思想上重视,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其次,发挥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安排分工,优化流程衔接,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
最后,防控法律风险。切实提升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监管水平,切实防控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