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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探索监管新路径,推进交易统一集中

发布日期: 2018-03-02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学习交流会

  自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以来,广西玉林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等领域,共查找廉政风险点31个,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围标、串标、违法转包等问题的发生。探索出了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路子,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2017年,玉林市累计完成交易项目8376项(宗),成交金额达485.67亿元,较2016年增长46.21%,增收金额0.0625亿元,节约金额2.9855亿元;市本级共完成交易项目1045项(宗),交易总额175.95亿元,节约金额1.6069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推动了全市经济的发展。

  推进统一集中,加强交易管理

  为实现交易统一集中管理,玉林市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整合并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和科学支持为依托,以部门协调联动监督为保障,探索出了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路子;实现了从“分散交易”到“集中交易”,从“有形市场”到“电子化平台”,从“市县分离”到“市县一体”的升级和跨越。

  依托市级交易平台,玉林构建以市本级为主,5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辅的“1+5”平台模式,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市交易项目不断攀升。

  玉林市全覆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了“六有”,即有6个开标室,有11个评标室,有一个交易信息发布区,有一个发售标书窗口,有综合专家抽取室和询标室;在现代科技管理上建立了“五大系统”,即信息发布系统、评标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门禁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在运行管理上做到了“四到位”,即交易活动流程图到位,交易活动备案到位,交易活动全程记录到位,交易活动监管到位。

  严把进场关,扎实推进透明交易

  在交易实现集中统一,电子化交易平台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玉林市牢牢把握进场登记环节,严格制定标准,强化审核标准,规范交易程序,推进交易透明运行。

  在标准制定方面,由代理机构在玉林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后,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并进行详细记录、存档备查;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LED大屏幕和玉林门户网同时发布,并在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在审核标准强化方面。交易中心加强了对进场交易代理中介机构的管理,在申请进场交易时必须核验项目备案相关信息、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的发布情况等。另外,加强对中介接受报名期间的管理,通过制定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报名大厅管理规定、记录代理机构的考勤情况、对违纪的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在行业内进行通报等,改变了过去代理机构报名阶段缺乏监管的情况。

  在规范交易程序方面,玉林市对水利项目的报名资料进行开标前的封存,防止了交易信息的泄露;对代理、评委、监督人员、业主的到场交易情况进行更加详细的记录,通过音频视频设备对交易现场进行 “无死角”实时监控,并做好备份存档;玉林市交易平台已经部署安装自治区统一的交易电子硬件系统,目前与自治区已联网调试通过,使用后便可实现网上预订场地、发布信息、保证金的收退、线上交易、统计数据、异地评标等功能,可减少公共资源交易的人为干扰因素、降低交易成本。

  严把管理关,建立严密监督体系

  在监督管理环节,玉林市建立了高效的监督机制、健全的规章制度,对于围标串标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形成了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

  在交易监督机制方面,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报名地点、统一安排场地、统一电子监控,形成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的交易运行机制,做到了对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在规章制度制定方面,玉林市建立了《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守则》《开标程序(试行)》《开标纪律(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公示上墙,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个环节达到管理制度化、运行程序化、监督常态化。

  针对交易过程中违法违纪风险较高的环节,玉林市严把招标信息公开关,确保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招标程序监督关,依法对开标时间、评委抽取、评标过程、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把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了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筑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参与投标活动。

  为强化监管与服务的沟通协调,玉林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社会监督”的多方监管模式。通过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成交公示、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全过程实时监控,实现关键环节的“预警监控”,及时发现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实时通报监管部门。另外,为确保交易活动各个环节达到管理制度化、运行程序化、监督常态化,玉林市积极公开并执行中央、自治区层面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管理办法等;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环境,玉林市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项目进场一次性提供材料,办理时限为15分钟,并编制完成了一整套交易全流程的平台应用工作手册。玉林市将深入实施“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加快构建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更加规范高效、监管更加精准严密的公共资源交易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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