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2018年全国主要省份集采目录对比分析

发布日期: 2018-03-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

  冬去春来,2018年国民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全国各地已开始执行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本期我们来梳理一下中央及全国各地的2018年集采目录,看看新的一年政府采购有哪些新变化。

  政府采购品目有增有减

  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和改革阶段不同,决定了各省份集采目录的差异性。各省份每年均会根据具体采购实践增减品目,增强集采目录的实用性。经过与2017年各省份集采目录对比,新一期目录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越来越多的服务类项目被纳入集采目录。在各地新增的品目中,服务类品目占据了较大比重。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适用性不强的项目移出目录,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率,激发了创新活力。

  以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为例,辽宁从品目的具体内容来看,新目录较去年有多处改动。对于货物类,除了删除“床上装具”“室内装具”“农用物资”“锅炉”“义务教科书”“药品”“疫苗”等品目,增设“城市交通车辆”“清洁用品”等内容。工程类品目则删去了“消防工程”和“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工程”两项。关于服务类,删掉了“展览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新增了“运营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会议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等品目。

  北京的新目录货物类项目包括八个二级品目,较上一期删去了“机械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和“硒鼓、粉盒”四项内容;在服务类品目方面,删掉了“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和“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四项内容,增加了“工程造价咨询”与“道路运输”二个服务项目。

  天津则精简了采购品目,对采购效率要求较高和技术、标准不统一,个性化需求较高的镇流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双端)荧光灯、电热水器、便器、水嘴、运行维护服务等六个品目进行了删减。

  公开招标限额普遍上调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明确了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建立起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多年来,各地通过公开招标,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普遍提高,各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也相应提高。多位政府采购管理负责人表示,随着非招标采购方式不断完善,实践经验越来越丰富,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采购效率,适当调高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便采购项目选择更恰当的采购方式完成。

  以广东、四川、江西为例,广东将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8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起点金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

  四川也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此次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200万元(此前为150万元)、其他市(州)本级和成都市所辖县(市、区)级在120万元(此前为8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在80万元(此前为50万元)以上的纳入公开招标范围。

  江西省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此前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设区市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各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市〕)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此前区县统一规定为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强化电子卖场和网上商城

  各地不同程度地强化了网上商城、电子卖场等新型政府采购渠道,海南省采购目录规定,对纳入网上商城范围的货物,采购人应优先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确因网上商城原因无法及时采购到所需货物或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的,可选择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对未纳入网上商城范围的协议供货货物,仍按照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河南规定,属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范围的,按照网上商城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网上商城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引入电商,所有产品均为电商自营,产品价格不得高于电商官网价格,采购单位比价后原则上选择最低价位的同类产品。同时,网上商城实行留痕式采购,保证商品具有可溯性,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网上商城采购范围除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必须纳入平台采购的商品外,也包括办公文具、办公耗材等鼓励平台采购的商品。

  浙江则规定,对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规格标准较为统一、现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系统或反向竞价系统进行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组织采购(网上超市未上架的商品除外)。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

  虽然各省份集采目录品目范围、限额标准等方面存在些许差异,但都体现出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切实增强采购人自主权。

  山东省新目录全面取消原目录中社会代理机构所有品目,将其统一纳入分散采购范畴。调整后的新目录,仅保留了通用性、常用性较强的品目,极大简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扩大了预算单位的采购自主权。对继续保留的集中采购品目,一方面,取消部分使用范围虽广但金额较小、采购分散,以及通用性弱、具有一定专业性要求的品目;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品目分类,将具有相似性、包容性、替代性品目进行梳理、压缩、归类,最大限度减少品目级次和数量。此举意味着山东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进入“升级版”,有利于激发单位活力,提高采购绩效,促进实现物有所值目标。

  山西省新目录从采购实践出发优化了集中采购品目、大幅精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以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还权于采购人是新目录的主要思想。”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在新目录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为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不断提升财政性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按照资金性质及实际用途自主认定科研仪器设备范围,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及耗材,并可根据科研仪器设备的特殊需求,自主选择评审专家。同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共资源网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