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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四公开”让公共资源交易更阳光

发布日期: 2018-03-13     来源: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山东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以“四公开”为抓手,创新信息公开举措,增强政府采购公信力,推动政府采购更加阳光。

  一是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事项、方式、监督渠道,突出公开重点。凡是进场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国有产权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除涉密等情形外,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同时中心负责任人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核验确认,确保公示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执行结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各项目中标结果信息通过青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全面依法及时公开,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同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有效保障利害关系人监督权、知情权。

  三是代理机构信息公开。通过出台《青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对代理机构全程监管,做到“一项目一评分”、“一季度一公开”,对得分较低或存在不良行为的代理机构及时予以通报或约谈。

  四是严格法规政策公开。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依托,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州市政府采购政策,供社会公众随时浏览了解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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