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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交易中心出台政采采购人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18-03-21     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为方便采购人学习了解有关采购人法定职责及法律责任,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近期出台《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

  一是增强政府采购领域依法行政意识。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必须依法行使各项权利,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确保各项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是明晰采购人法律责任和职责要求。根据采购流程梳理法定职责,从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制定,到中标公示、质疑答复共细化采购人责任和违责风险50项。明确每一项责任的法律依据和采购人的违责风险。

  三是推动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责任清单》的出台用制度规范行为,让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下监督。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可以充分监督采购活动的相关过程,倒逼采购活动专业化、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保障能力。

  《责任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和相关制度规定,共梳理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35项责任,还明确了采购人应规避的15项违责风险,共依据法律法规条文1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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