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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管局规范投诉受理、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 2018-03-23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安徽省亳州市公管局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完善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受理、处理流程,规范了招标投标投诉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打下了基础。

  首先,投诉流程充分告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处理办法,分别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事项告知单、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事项告知单与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事项告知单对投诉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等做出了详细解释,并列举了不予受理的投诉情形,施行一次性告知。投诉受理后,市公管局第一时间通过投诉答复通知书向被投诉人通报被投诉事项,要求其就被投诉事项做出解释说明,保障被投诉人答辩权利,对投诉事项达到最短时间受理,最快速度调查,最高效率处理。

  其次,严格遵守投诉受理与调查时限,绝不超时。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市公管局在投诉受理与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时限,超出投诉时限的投诉不受理,受理的投诉则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不超时办理。

  最后,严惩违法违规当事人不手软。投诉调查中,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则对存在违法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对在投诉调查过程中发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相关当事人,同样予以严肃处理,维护了该市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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