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5-02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上不断谋求新举措,着力推动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控制型监督转变,从关注和查处采购违法违规事项向建立完善内控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有效监管方面转变,不断织牢织密政府采购“监督网”。
推进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建设。遵循“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分工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研究制定《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确定组织实施形式、采购计划管理、确定采购方式、合同备案管理与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供应商投诉管理、代理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十一个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规范。通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优化流程,逐步形成合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理制度,重点严防廉政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落实政策功能,提升行政效能。
强化政府采购信息核对校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的信息系统,对采购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校验,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严把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关。对市本级采购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把关,依据采购合同条款,仔仔细细审查每一笔采购资金支付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共审核支付采购资金达5亿多元,其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采购资金2.67亿元,无一差错。
建立政府采购交易情况通报制度。从2017年开始,对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分析,每月或半月发布一期通报,截至目前共通报23期,为局领导及时掌握政府采购交易情况提供数据支持。
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省厅要求,对在我市辖区内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组织了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了8个代理机构共计40个政府采购项目,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按时上报省厅。通过随机检查,大大增强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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