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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七大创新”提升产权交易质效

发布日期: 2018-05-09     来源:《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樊红敏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樊红敏】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在产权交易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在主动服务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产权招标交易模式、风险提示防控竞价风险、整合优化挂牌委托资料、细化合作机构职责条款、探索招标项目竞价交易新路径、实施投标证明文件公开等七大方面的探索创新极大地提升了产权交易质量和效率。

  交易中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相关产权交易流程,主动服务促进产权交易范围每年有新拓展:如新进的出租车经营权、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景区服务点经营权、电单车报废处置权等类型项目,使产权交易范围从最初的7类扩大到目前的19类。海域使用权、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进场交易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属首例。

  产权招标交易在缺乏可借鉴经验的情况下,大胆探索,勇于改革,对产权招标全过程环节建立操作运行规范,建设产权交易电子招标系统,实现报名、投标、缴退保证金、开标等网上招标交易模式。3年来顺利完成了26个产权招标项目。针对服务对象在参与产权电子限时竞价时经常出现掉线情况,组织系统技术公司认真研究问题原因,提出使用安全电脑、网线专用、准备双电脑双网络、限时报价时注意预留出较充分的应急时间等风险提示建议,并在用户报名时推送给用户必读。自推送该风险提示以来,连续两年未发生类似事件。

  自2017年11月起,交易中心全面启用产权交易委托新模板,列明需提交的附件清单及资料提交要求,完善委托方、交易中心等的责任界定及提醒,简化业务办理,对常见问题提供详尽指导。新的模板推行后,委托工作从过去“口对口”指导转变为有具体标准的“科学化”指导,促进项目委托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针对过往对拍卖合作机构职责要求不细、标准不清、责任追究条款过宽过泛难以操作等问题,严密梳理完善了拍卖合作机构选取要求、职责标准以及责任追究条款等共计50余项,为高效选取拍卖合作机构、有效管控拍卖合作风险、强化拍卖合作机构职责履行、严格工作责任追究等提供了全面、具体、可操作依据,促进了合作风险有效管控、防范。

  在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方选定上,交易中心首次实施竞价交易方式,项目底价1.5万元/月,成交价8.21万元/月,溢价447%。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食堂经营方、一般只比底价上浮20%相比,此次交易模式经济效益更加明显。同时,采用竞价方式无须开评标,不但有效排除人为因素干扰,而且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为食堂经营权交易开辟了一条崭新路径。

  针对产权交易招标项目发生过两起投标人使用虚假材料投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况,为有效解决“虚假材料投标”问题,交易中心制定有关文件,采取措施创新实施产权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证明文件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材料、同类业绩、人员社保、各项评分标准的投标证明材料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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