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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构建政采“制度+平台+巡查”内控机制

发布日期: 2018-05-09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

  江苏省宿迁市加强政府采购过程控制,多措并举完善内控管理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运行。

  内控制度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集中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市级政府采购重点环节财政局内部工作规则》、《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单位、预算主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财政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内业务运行进行全流程控制管理。

  平台运行标准化。搭建市县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服务、执行、监管“三分离”。通过电子平台统一业务标准,编制21项业务执行标准并嵌入平台运行,编制6大类采购文件电子模板,固化“规定动作”,减少“任意行为”。出台政府采购65项“负面清单”,严防市场差别待遇。运用电子平台对项目受理、采购文件内审、开评标等重点环节进行电子监察,限时办结。

  巡查方式多样化。“双随机”抽查成常态,对采购程序、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保证金管理、档案管理等开展“双随机”抽查,及时纠正问题,今年全市已累计对5家代理机构进行扣分,对1个项目发出依法审查决定书。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分散采购、集中采购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和专项抽查,以压实责任强化采购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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