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5-21 来源: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将《中共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落到实处,采购一处党支部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将八项规定精神扎扎实实转达到每位党员;二是结合处室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采购一处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清单》共53条,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逐条学习领会;三是处内全体党员签订了落实中心 “八项规定”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支部留存;四是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承诺事项一季度一提醒、一季度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予以记录;五是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列出了《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纪党规》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支部留存,并以季度为单位定期提醒、定期自查、使每个党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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