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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交易中心在全区率先实现交易流程分段操作

发布日期: 2018-05-22     来源: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胆探索,坚持以思想解放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按照层层设防、级级管控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分段式操作模式。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分段操作模式,恢复政府采购中心,重置内设机构,全员定岗定责,改变了过去按业务类型分块操作的运行管理模式,成为全区首家按业务流程分段设置内设机构的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初,根据项目类别设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产权交易等四个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分别负责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每一类公共资源交易的入场受理登记、开标、评标、出具交易证明书等交易全过程,都由同一个科室甚至由同一人全程办理,缺乏相互制约因素,存在廉政风险。同时,每一类项目单独有一套办事流程,不方便群众办理事务等,存在诸多弊端。

  分段式操作模式,是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关键环节,构建“项目受理、交易见证、内部督查”三分离的运行体系,并设置标前受理、标中组织、标后督查的业务科室,使业务科室之间分权制衡,再配合运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声像全程监控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便捷、公正。为了优化流程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中心在综合分析各类交易项目的特点和共性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各关键环节,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分段操作,将所有项目交易都纳入统一的一套流程,统一项目受理、统一组织开标、统一见证评标过程、统一核发中标通知书,这一举措打破外地管理模式,构建流程化机制,进一步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平台,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便捷、公正。

  目前,经过试运行,进场交易项目流转顺畅,分段操作优势明显:

  一是内部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按业务类型分块操作模式下,中心设有建设工程招投标科、政府采购科、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科、国有产权交易科4个业务科室,分别独立承担一类业务从项目进场登记到中标通知书发放的全流程办理工作,科室之间相对独立、无交叉、无监督。现采用按流程分段操作模式后,中心设置交易受理科、交易组织科和交易督查科3个业务科室。交易受理科主要负责四大类交易项目的审核把关、进场登记、公告发布和时间、场地安排等工作;交易组织科主要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环节的现场见证和服务、评标专家抽取、交易结果确认、中标通知书发放等工作;交易督查科是内部监督机构,主要负责进场项目交易全程的回溯监督、协助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业务档案归档管理以及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三个业务科室职责清晰、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部门组织、一个机构监督,理顺了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了运行效率。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分段操作模式实行后,一个进场交易项目按流程由三个科室、多名工作人员分段组织操作,改变了原来由一个人或少数人“一竿子”负责到底,一个科室既管受理、又管组织,还管善后且同体监督、全凭自律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各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交易督查科不参与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置身事外,全程监督,有效制约和规范了各环节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规避了权力过于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三是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按业务类型分块操作时,业务人员只需熟练掌握一类业务的知识和技能即可,管建设工程的只管建设工程,管政府采购的只搞政府采购。分段操作后,无论是受理、组织还是监督,业务人员必须熟知所有交易业务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交易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实现了业务人员“专岗专能”向“一专多能”、“专才”向“全才”的转变,有效提高了专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四是政府采购中心独立法人地位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中心设立前,政府采购项目由中心内设的政府采购科全程组织实施,交易中心既是集采代理机构,又是交易组织平台,既当运动员,有做裁判员。新的运行模式下,采购中心依法承担集采代理机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代理行为,强化了政府采购中心的独立法人地位。

  五是中心内设机构进一步精简。过去,每一类交易业务都需内设一个机构专门组织该类业务的进场交易,人力分散、顾此失彼。现在,中心只需交易受理、组织、督查三个业务科室就能确保进场交易项目的正常运转,人员得到优化整合,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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