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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

发布日期: 2018-05-22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湘西州于2015年整合州内分散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州政办发〔2017〕4号)明确规定本州范围内的11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并要求行政监管部门加强督促确保项目应进必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湘发改法规〔2017〕789)明确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应进必进”的原则在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为了抓好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政策支持,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纳入了全州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范围,严格绩效管理量化考核,影响相关单位年度综合评分。同时,州交易中心于近期就“应进未进”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商讨对接,重点就排污权交易、采砂权交易、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以及林权交易,分别与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进行了衔接,深入了解相关部门关于相关公共资源入场交易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初步达成一定工作共识,为这些项目应进必进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下一步,州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主动对接,确保目录内的公共资源全部进入平台规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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