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5-25 来源: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坚定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府采购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督转型的监管新思路,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政府采购行为,近期,湘西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湘西州《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的函,并向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征求意见中积极转变集中采购品目多、效率低的情况,删去了机械设备品目类别,把电梯、路灯品目挪出集中采购目录;本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对服务品目类别进行删减,将电信及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品目移出集中采购目录,持续提升政府采购交易效能,不断激发州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二是征求意见增加了专用设备、图书和档案、房地产中介服务3大品目类别,优化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普通图书、书籍和课本、物业管理服务等品目的监管流程。在电气设备品目的基础上,新加了空气净化设备品目,完善新兴品目的监管程序。强化对“应进未进”项目监督,指明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三是征求意见进一步界定了财政性资金定义及不同情况适用的法律,指明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规范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财政性资金使用行为。
其中,各县(市、区)应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模标准不变:货物类项目5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待最终标准出台,州交易中心将积极适应改变,立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实抓好关键环节,加强标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智能化交易、多元化监督,为州域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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