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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

发布日期: 2018-06-12     来源: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期,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日照市出台《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交易管理、租赁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市级单位对外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公开交易”。市级单位对外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依法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作为公开招标的标底价。

  下一步,日照市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为进场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项目提供公平、规范、高效的交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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