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6-15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核心提示:人而无信,则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2016年,黄石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将“信用”转化为“用信”,将信用元素融入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获得感。在2017年中国首届信用峰会上,黄石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中国第二届信用峰会上,黄石又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守信激励创新奖”、“信用应用典型案例提名奖”,并列入全国首批30个城市守信激励创新工作试点,为湖北省唯一获奖单位。活动当天,《中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报告2018》蓝皮书还将黄石市“创新‘信易批’惠企模式、创新‘信易贷’惠农模式、创新价格信用承诺制度、创新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创新交通信用治理手段”等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创新做法,作为全国典型公开发布。
“在项目评标阶段,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出该公司被列为‘失信黑名单’。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了该公司投标资格。”打开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良行为通报”版块上,一条条违法违规企业的失信处罚信息一目了然。
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的同时,守信企业则获得了加分等奖励。去年,在市第二医院职业病综合大楼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投标中,由于某公司获得“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奖项,综合技术部分中业绩及荣誉获得加分奖励,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这正是黄石市招标投标加强信用监管的一种手段。资料显示,围绕信用信息归集记录、信用承诺和信用信息应用三个方面,黄石市招标投标实现信用监管全覆盖。
例如,在全市招投标全流程,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行事前签署信用承诺、事中核查信用承诺、事后监督信用承诺,对进入黄石市公共资源招投标诚信库的企业,要求入库时须上传《信用承诺书》,并一律在外网公开发布,一次承诺,全市有效。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企业如有虚假承诺,按招标文件中有关信用承诺规定,取消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同时,创新出台《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投标A、B、C、D四个等级的信用评价,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创新出台《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记分办法》,招投标全过程实施计分管理,对扣分达12分的机构,限制开展代理业务。
截至2017年10月底,有128家招标人、1260家投标人、67家招标代理机构、200人评标专家的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入库,总量占全湖北省的三分之一。同时,370家招标人、140家招标代理机构、3640家投标人、800名评标专家入库。进入黄石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诚信库的近5000家企业信用信息,一律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招投标行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招标投标市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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