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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化建设推动政采工作全面发展

发布日期: 2018-07-06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石梦竹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石梦竹】40年间,深圳从昔日一座默默无闻的小渔村,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在“深圳速度”的背后,政府工作尤为重要。其中,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在采购方式上不断创新、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深圳的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今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社会代理机构进入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开展试点工作,根据系统承载和运行情况,再逐步将深圳市所有代理机构纳入平台统一运行。目前,在统一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有54985家,采购单位1425家,市及区政府采购中心11家,市及区监督机构11家。深圳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财政部等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国际有关组织的充分肯定。

  一体化建设,保障业务操作规范化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3年开始推行网上政府采购,率先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注重推行市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建设,市本级和10个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全部在统一平台上运行。

  在全流程电子化建设过程中,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着力推进统一平台应急改造项目建设,根据系统运行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政策的调整变化,及时梳理业务流程,不断优化完善统一平台,做实做细做好运维服务管理和信息安全,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了业务操作的合法化、规范化。2015年,与市监察局的电子监察系统数据对接,纳入了考核管理。

  在信息化的基础上,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用类商品全部实行电商采购为主,建立网上商城,提供3万多种商品,解决了产品、价格与市场不同步的问题。引入厂家直销新模式,做到商品下单、配送、收货、售后服务、结算等流程的可视可追溯。简化竞价采购流程,中心仅对异常情况进行干预,提升协同效率。

  评定分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2014年开始,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项目推行评定分离改革,由评审专家根据评标规则推荐出一定数量的供应商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评审专家拥有定标权力,但责任承担及追究制度缺失,出现了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制定者,没有选择权、采购满意度不高的局面。实现“评定分离,各司其职”,这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上的首创与改革。从执行情况来看,已使用评定分离的采购人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有效质疑和有效投诉。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探索,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物业服务类、医疗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暗标评审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暗标评审的适用范围。通过评审方式的转变,为所有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有效防止明标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的人为倾向打分行为,促使投标人公平参与竞标,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相互制约,完善采购纪律和程序

  按照“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原则,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过程中,实施申报受理与组织实施相分离、标书编制与评标组织相分离、操作与监督相分离。通过各业务阶段的职责相互交叉、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做到了相互制约、规范高效运行。

  同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预选采购项目闭环管理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供应商进行集中现场核查和电商价格常态监测,对新电商实行积分制监管,累计扣分达40时取消其资格,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注重预选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采购中心建立了内部监督检查和抽查制度,开展采购重点环节监督,派专人对部分重大项目评标、专家复议、合同履约检查等环节进行了全程现场监督,不定期对采购项目的标书制作和开评标等重点业务环节进行抽查。保证了每个环节都公平公正。

  此外,采购中心制定了评审区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完善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严格评标区封闭管理,评标区进出人员实行登记,杜绝有关人员随意进出评标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了外部因素对评标过程的干扰。加强对样品现场管理的巡检,督促及时清理未退回的投标样品。

  采购中心还积极推行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打分制度,强化专家自律意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信息及评标综合得分等内容全面公开,以保证评审质量。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实时监察,加强商诚信用管理

  政府采购系统与市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接,实现了网上全程实时监察,每个环节包括项目受理、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都有时限限制,超时亮红灯。公开招标项目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25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加强了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对供应商围标、串标、陪标、恶意低价投标及不诚信履约等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和惩戒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质疑处理维护各方权益。规范质疑受理,扩大质疑调查力度,强化质疑复核意见审查,管控质疑处理风险,提升质疑处理质量,保护各方权益,保证公平竞争。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面透明公开是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重点工作,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所有信息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府采购在“阳光下成长和发展”。而实现合同管理常态化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一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合同备案和履约检查实现闭环管理。

  从2012年开始,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进合同备案和履约抽检评价,改变以往“重招标程序,轻合同履行”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实行闭环管理,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推进了采购管理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物有所值。如去年完成的144个履约抽检评价项目,优良率82.6%,抽检评价品目覆盖到23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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