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7-06 来源: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吉林省兴宇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33.3万元、一次性记满不良行为12分的处罚,其严重不良行为上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警示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吉林兴宇公司在潜江城东物流专用公路跨G50大桥及其接线工程项目投标中,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公示期内被投诉。
接到接诉后,市公共资源局迅速联合市纪委等部门赴安徽、河北等地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投标业绩造假。经查,吉林兴宇公司提供的S316河北省临漳县香菜营乡至曹魏大道改造扩建工程和S212临漳县北张村至柳园镇段一级公路工程两项目业绩,存在伪造业绩中标通知书、伪造公章等违法违规情况,其行为恶劣,构成虚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潜江市公共资源局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据了解,列入“警示名单”的当事人,投标资格会在全省范围内受到限制。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