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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易中心召开年中工作会

发布日期: 2018-07-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2018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和廉政会议精神,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在党风廉政建设、优化交易流程、强化节点管理、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交易数据

  2018年上半年,交易中心组织交易项目515项(同比减少17.99%),中标价合计309.13亿元(同比减少1.01%),增收节支金额12.1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142项,交易额42.23亿元,比预算控制价降低3.95亿元,中标价下浮率为8.54%;

  政府采购项目331项,交易额216.83亿元,比采购预算降低0.33亿元,采购资金节约率0.15%;

  交通工程项目8项,交易额0.74亿元,比预算控制价降低633.71万元,中标价下浮率为7.91%;

  水利工程项目20项,交易额1.64亿元,比预算控制价降低47.14万元,中标价下浮率为0.2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10项,成交额47.69亿元,超出挂牌起始价7.76亿元,溢价率19.44%。

  产权交易项目4项,交易额41.29万元,增值12万元,增值率40.97%。

  自交易中心2012年11月成立,截止2018年上半年,进场交易项目7196项,交易总额3020.47亿元,增收节支金额120.3亿元。

  二、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党建新亮点。

  一是中心党组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密切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机关纪检力量,建立明察暗访巡查机制和监督举报机制,以主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形式,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为主线,以新选调工作人员素质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百日能力提升计划”、知识竞赛、研讨等系列活动,创建“实施阳光交易,打造廉洁队伍”党建品牌,以四个党小组为阵地,全方位打造党建工作“一组一品”建设。以“党建”为桥梁,与驻场保证金银行、代理公司联合开展廉政共建等系列党建活动,合力营造“清清爽爽”的政企关系。加强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党员干部三维考评机制,为实现中心发展目标、推动交易体制改革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年初重新梳理18个交易环节、78个工作内容、203处廉政风险点和235项预防措施,分点查险、分险设防、分层预警,建设“一对一、点对点”的防控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全面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紧密结合交易实际制定《廉洁从政十不准》,立规执纪、联合发力、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完善群团组织建设,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按照工会法相关规定,进行中心工会组织换届选举,开展职工生日福利和职工文体活动等工会活动;申请成立中心共青团支部,按计划开展献血日、禁毒日、环保周等活动,丰富党建活动和职工生活。按照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选派2名优秀干部驻村,16名科级干部结对帮扶,经深入调查研究,产业脱贫初具规模。

  (二)狠抓交易体制改革,创建交易新模式。

  一是完善监管,推进体制改革。针对现行体制存在的“管办不分”“职能不清”“监管重叠虚置”等问题,依照国办发〔2015〕63号文件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相关要求,2018年5月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方案》,撤销市公管办,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交易中心管理服务职责。经市政府批准,2018年4月成立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交易中心二级单位;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目前正在筹划第一次会议。

  二是加强主体信息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三库”(评标专家库、诚信库、代理机构库)清理整顿,以通报批评、约谈、记录不诚信行为和限制投标资格等方式,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日常考评、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对库内2213名专家和16096家企业信息进行核查,同时按照《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库内948名有效专家移交自治区专家库,达到了“关口前移、源头防腐”的预期效果。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立足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效能,推进中心内外网建设,优化服务大厅功能设置,设立咨询专线和问讯窗口“一站式”解决企业难题,代理公司、驻场企业穿着标识服装进场服务,加强窗口人员管理,营造“马上就办、一次办好”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全方位、多角度、零死角公示交易流程、要件和时限,将“权力清单”列在平台外、晒在阳光下,将暗箱操作隐患降到最低。进一步放开诚信信息库入库条件,简化入库程序,全面取消原件比对,进一步加大诚信信息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评标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CA企业、保证金服务银行和法律顾问服务等项目依法组织招标,为交易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证。

  (三)狠抓交易业务创新,激发发展新动能。

  一是创新业务流程管理。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后审,避免招投标活动中“明招暗定”“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发生;规范保证金收取退付,评标结果公示后立即退付未入围投标人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后退付已入围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网上签订电子合同后退付中标人保证金;加强评标专家信息管理,规范抽取程序,推行“三随机”方式进行评标专家抽取。专家抽取室实行全隔离封闭管理,除语音通知固定电话外,不设任何对外联络渠道。

  二是推进交易信息资源共享。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协调推动下,全力推进呼包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逐步解决评标办法不统一、评标程序标准不统一、企业CA认证不统一、评标专家不共享等问题。加快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和传输线路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远程异地评标交易平台建设。目前软件支撑已经全部就位,待硬件条件成熟后运行。积极配合市监委对接开发相应数据查询应用端,调整数据对接接口,协调市网信办使用政务内网进行联网数据传输。电子监管系统通过设置监管点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4个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留痕数据进行网上实时监察监控,确保各类交易项目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狠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创建交易新模式。

  深入落实刘奇凡书记调研交易中心时讲话精神,以大数据理念、方法、手段推进系统升级,全流程留痕、全电子固化,最大限度防止人为干扰,打造“数据铁笼”。

  一是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建立“流程驱动、环节闭合、电子存储、可查可溯”的电子交易模式,积极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全流程电子化,2018年全面实行土地拍卖电子挂牌交易和产权电子竞价。全流程电子化能够最大限度防止人为干扰,用“无情的数据”管住“有情的人”。

  二是加强电子交易系统安全。实行“软件硬件双保险”的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对业务工作人员权限全面清查、梳理和重新分配,定人定岗、定权定责,对开评标区监控盲区和专家抽取室、机房风险进行全面整改。对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缺陷及漏洞进行排查,推行后台进入许可审批制度,布置网络行为审计(堡垒机)进行系统维护,安装了网络行为管理、日志审计及数据库审计设备,严格把控各类数据操作,确保系统数据安全。购买三方服务,对软件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进行鉴定和监控。

  三是探索大数据分析。有效利用电子平台积累的数万条项目信息、十万余条专家评委评审记录信息、数十万份电子标书信息和千万级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数据信息,全面统计交易系统里的交易数据、评委数据等,按照行业分类、招标方式、评标办法使用情况、市场主体入库、招标代理情况、招标人、投标人情况分类别显示相应数据。已经实现评委的专业、年龄、职称、抽取频度分析、抽取应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相关信息以图表形式进行展示,便于直观了解评委数据。通过获取标书制作的mac地址、上传IP地址、工具唯一标识号等信息,实现标书硬件特征码分析,以及对经济标及技术标进行相似度分析和错误雷同性分析,通过科技手段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然后提供给评委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软件硬件问题。

  一是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方面。中心电子系统自2013年10月份招标开发以后,没有进行过全面升级,存在安全漏洞,亟待更新换代。截止2016年10月,负责交易平台开发维护的“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三年合同已到期,需要对软件开发企业进行重新招标。目前我市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水平已经落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网上交易平台全面升级是交易体制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是场地方面。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资源紧张,现有的3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只能保障现有进场项目的开评标需求,硬件设施不能满足远程异地评标需求。

  (二)体制机制问题。

  国办63号文件规定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法职责,与现行市公管办实行综合监管职责相悖,公管办的综合监管职能和行业监管职能存在重叠和虚置,亟待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三)旗县区项目管理问题。

  按照国办63号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没有成立交易机构,也没有交易中心分支机构,对旗县区项目缺乏有效管理,亟待完善相关管理规定,促进建成全市统一的交易平台。

  四、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 “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进一步夯实中心党建基础,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和“三会一课”各项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政治理论学习,抓党员思想建设,抓党建引领业务,抓先锋模范引领,抓人心团结凝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党小组“一组一品”特色党建活动,创建中心党建品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整治等反腐败专项工作。

  (二)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积极协调市深改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业主管部门和交易中心职责职能,厘清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主体,推进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筹备召开第一次公共资源交易市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监督体制、诚信体系建设、进场交易范围等重大问题。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自治区交易目录规定范围,逐步将医疗器械采购、排污权出让和农村产权纳入交易范围。同时,会同各旗县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旗县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是否进入市级平台交易等方面,出台明确的实施细则和统一的标准。

  (三)全面推进交易电子化。进一步完善入场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产权交易电子竞拍,完善水利交通项目“双信封”线上运行,逐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动监委、工商、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数据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安全、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和数据应用的系统开发,探索建立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企业业绩分析、服务效能分析和采购趋势分析等,扩展数据维度,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风向标作用。加快推进全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行CA证书、诚信信息库和交易数据与自治区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CA及签章交叉互认。

  (四)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优化中心工作宣传,年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心工作进展。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检察机关反馈意见,明确科室职责职能,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对中心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加强对工作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等各方交易主体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为交易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证。

  下半年的工作中,中心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思路,以国办63号文、十四部委39号令为指引,落实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两会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为实现“领跑自治区、争创全国一流”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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