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7月13日,遵义市交易中心政策法规部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 2018-07-18     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了让干部职工理解和掌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7月13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部负责人在中心开展专题讲座,就以上两个规定向干部职工认真进行了解读。

  他从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规定、为什么要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并回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

  会上,陈鹤主任强调,以上两个规定非常重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放管服”工作的具体体现,新的规定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激活民营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方面的投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家务必要学懂弄通,贯彻落实好,并按照“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好以上两个规定。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