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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交易中心“四举措”保障政采阳光运行

发布日期: 2018-07-20     来源: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实现交易规则透明,交易信息共享,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业务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政府采购、小型建设工程、“三资”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等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共11项,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把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风险,指引工作人员准确、全面、系统的把握政策法规,形成制度、监督与责任并重的管理模式。

  梳理业务流程,明确职责范围。根据规章制度,细化操作步骤,梳理并绘制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图7张,整理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指南》。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21份,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核查主体,促进制度、流程与职责的有效融合。

  制定需求编制模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创新性推出采购需求编制模板,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3种常用采购方式共6套通用模板,提供“菜单式”操作指引服务,以“正面清单”形式提醒采购单位填充完整采购需求,以标准化文本促进规范化操作,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四是定期开展抽检,加强履约评价。建立履约抽检常态化工作制度,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评价抽检操作规范,推动政府采购重心由“重程序轻结果”向“程序与结果并重”转变,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促进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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