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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管局出台制度强化小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8-07-30     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日前,黄山市公管局发布了《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强化黄山市小型项目管理,保障小型项目交易提质提效。

  调整项目交易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结合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际,《办法》将黄山市工程施工类项目交易范围由“200万元以下”调整为“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工程服务类项目交易范围由“30万元以下”调整为“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调整项目范围后,规范了黄山市非必须招标项目的交易方式,提高了进场交易项目效率,保证了项目质量。

  规范库内用户管理。依据《办法》,市公管局将采取履约问卷调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小型项目备选用户库库内企业进行考核计分管理;同时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库内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加大对存在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的惩处力度,提高库内企业履约意识。

  强化交易全程监管。依据《办法》,优化小型项目标前预审服务,加强合法合理性审查,为项目顺利推进打好基础;规范小型项目标中现场管理,借助电子化交易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提高小型项目交易流程的精准性;深化小型项目标后监督检查,从合同履约环节入手,采用随机检查和定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各方交易主体的履约行为。

  明确交易主体权责。一方面加强对库内企业考核管理,从投标、中标、标后履约等各环节全面明确库内投标企业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在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明确招标人在项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及相应处罚措施。明确交易各方主体的权利及行为规范,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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