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02 来源: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针对近期招投标领域出现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问题,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相继推出多项举措,强力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工作。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精神,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订了加快推进全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的详细方案,包括:制定示范文本,完善招标流程,制订制度规则,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经费保障,抓好督办落实。方案明确:在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率达到80%以上;2019年3月底前,市级与一至两个县级实现远程异地评标。2019年6月底前,县级全部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019年12月底前,市级与县级、县级与县级全部能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同时实现市县两级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取消纸质投标文件。
加强规范招投标项目复评工作。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项目复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申请复评的四种情形:一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是评分畸高、畸低的。确立了申请复评的四项原则:一是项目复评申请程序采用分行业分级管理的原则;二是申请复评原则上向原批准或备案的报建部门申请;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复评申请向政府采购计划核准备案的主管预算单位提出;三是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或需要回避的向综合监管机构申请。规定了申请复评的程序:一是招标人向原报建部门、综合监管机构或原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计划核准备案的主管预算单位提出复评申请;二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原报建部门、综合监管机构或原政府采购计划核准备案的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复评意见书,安排复评时间、复评场地、通知复评专家。
依法规范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对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一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PPP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应报市政府批准;二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分办法原则上采用无技术标或技术标采用合格制;三是开标现场核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四是实行投标企业遵纪守法承诺制度;五是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履约能力审查;六是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七是成立国有招标代理机构;八是加强标后履约行为监管。
落实招标人(代理机构)主体责任。针对前期襄阳市发生的多起投标企业业绩造假违法案件,2018年6月15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落实招标人(代理机构)主体责任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应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后,中标公告发布之前,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个人业绩和个人荣誉。若招标人不履行该项主体责任,造成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招标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对代理机构将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资格。以此遏制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业绩造假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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