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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评标专家日常考评制度落地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 2018-08-10     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于2017年1月出台了《宁波市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甬资交管办〔2017〕1号),但从去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今年,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于2018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报送评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日常考评记录的通知》,要求从8月份起市库各选聘终端专家动态管理部门按月报送上个月专家评标扣分情况。从报送的情况看,市招投标监管中心报送2个项目、3位专家的扣分;奉化区报送4个项目、8位专家的扣分;海曙区报送1个项目、1位专家的扣分。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按照甬资交管办〔2017〕1号文件的规定,对4位扣分达到1分的专家发送了短信通知,以告知和警醒;对6位扣分达到3分的专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以上措施的落地,有效加强了评标专家的管理,提高了评标专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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