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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建章立制,政采工作有依可循

发布日期: 2018-08-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通辽市财政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政策规定及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为着力构建通辽市齐抓共管、权责清晰、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机制,日前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文件明确了采购人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在依法选择组织形式、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推进采购政策执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评审和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结果确认和执行、完善供应商质疑处理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涵盖了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使各预算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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