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从注重程序监管向采购结果评价转变,将采购结果评价作为监督重点,考核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化水平、评审专家的履职情况以及供应商的诚信程度等,通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进而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除采购方式审批、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评审专家抽取、代理机构选择等能够由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使的管理权限,都已下放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政府采购当事人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了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
目前,在通辽市备案的代理机构49家,我们遵循“自主择优、客观公正、公平竞争、专业优势和廉洁自律”的原则,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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