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14 来源: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评标评审的质量和水平,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一标一评”现场评议方式,对参加交易活动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议。
专家行为评议遵循“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有关标准,采取“一票否决”和“百分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议。每次评标活动结束后,由现场见证(管理)人员会同评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监督员进行综合评议。评标评审专家一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公开通报3个月,累计两次不合格的公开通报6个月,通报期间禁止参加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评标(评审)活动。今年7月份,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评议专家453人次,评议结果优秀率为98%,有9名专家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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