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8-31 来源:襄阳公共资源局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党员干部文明使用个人微信、QQ等新媒体,要求坚守道德底线,增强纪律意识,出台了党员干部使用微信、QQ等新媒体“五必须”、“十不准十严禁”。
“五必须”内容为: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必须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是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四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利用网络做好新时期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五是必须有担当精神和“亮剑”意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论。
“十不准十严禁” 内容为:一是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在微信、QQ等新媒体中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言论等;二是不准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严禁在微信、QQ等新媒体中泄露特定项目尚未公开的招投标交易信息;三是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严禁为吸引眼球、引起关注而在微信、QQ等新媒体中制造、传播假新闻;四是不准转发有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严禁在微信、QQ等新媒体中转发、谈论涉及低级庸俗的内容;五是不准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从事电商、微商等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从事与自身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推销、推广活动;六是不准违规收受带有贿赂性质的微信红包;严禁利用微信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支付红包等;七是不准传播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敏感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严禁在微信、QQ等新媒体中发表或转发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的言论、图片、视频等;八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微信、QQ群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等;九是不准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对所从事工作发牢骚、泄私愤;十是不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严禁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襄阳公共资源局党组要求所有党员同志认真执行以上规定,牢记在心,不要在使用微信、QQ时触犯底线,做一个使用微信、QQ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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