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9-0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积极维护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在投诉数量逐年上升、投诉内容多样化、投诉处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质疑、投诉各个环节的具体业务,沈北新区财政局建立了“专人负责、集体研究、集中审理”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并联合区政府办法规处及聘请的专职律师协助处理投诉和调查案件。
规范采购业务。督促采购人将采购需求责任落实到位,减少因需求不合理造成的投诉。加强评审过程监管,要求所有采购项目进场交易,评审过程录音录像备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需要对评审专家做出评价。建立考试题库,评审专家每年需要进行测评。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争议处理前置。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沈北新区财政局,并由区财政局从政策把握、调查取证、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提高质疑答复质量,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严肃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除了向供应商、供货厂家、检测机构、行业专家等进行调查取证外,还通过组织争议双方当面质证、前往厂家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力求做到证据确凿、依据充分。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专题宣传片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树立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增强财政监管的威慑力,积极管造“依法采购、违法必究”的政府采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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