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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医药集中采购透明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18-09-1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李金红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李金红】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保障用药安全长效机制。

  建立保障用药安全长效机制关乎民生。2009年,六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59号),要求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要求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要通过网上运行来实现,使药品采购切实做到招标公开、价格公开、采购公开和使用公开。

  《意见》印发近9年来,尽管在机制和体制上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部分,但各地在药品采购规范化、电子化方面的成果也十分突出。《公共采购》杂志药品采购专题特别采访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深度了解当前药品集中采购如何透明化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推进药品采购规范化

  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化,极大地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行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以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管采分设、免费交易”模式,各省份均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领导机制小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国家和各省份不断完善采购机制,保障了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序推进。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统一在各省份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基本实行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方式、采购规则和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采购模式,药品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全国各省份通过集中采购和阳光挂网,药品价格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以湖南省为例,2009至2015年通过4轮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比集中采购实施前,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平均下降了45%以上。2017年8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省际价格联动的模式,将原有中标挂网价格与全国最低的3个省份价格的平均价格比较取低值,全省药品中标挂网价格再降11.55%。

  整顿医药流通市场秩序,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下达采购订单后,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在24小时内做出配送响应,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验收入库后确认收货,完成网上在线交易,药品流通得到规范,尤其是实行“两票制”以来,药品生产企业税票上传,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随着药品价格的下降、利润空间的减少、采购渠道的规范、监管机制的加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药品购销腐败。

  推进医药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化,促进了医药流通行业信息化发展。目前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立了医疗机构数据库、生产流通企业数据库、价格信息数据库、产品数据库,形成服务、交易、监管一网三平台。通过标准化数据库建设和互联互通,促进了医药流通行业的信息公开、阳光。

  价格联动降低药品价格

  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国家谈判、控制药品不合理使用等多种措施,降低药品价格,最新一轮以省份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超过15%。

  药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经过多个环节。因此,影响价格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从药品采购环节来看,控制药品价格的有效机制包括国家谈判、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省际价格联动等直接降低药品价格。从集中招标采购的模式看,有综合评标法、双信封和专家谈判。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机制,实现流通环节加价透明化,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药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多措并举,鼓励药企主动降低进口药品中标价。近期,两大药企生产的10种药品调低其中标价,两批次药品最低降幅3.34%、最高降幅51.62%、平均降幅9.43%,每年可为患者节约费用106万元。两批次降价药品分别已于2018年7月5日、8月1日全省执行。在此轮降价前,甘肃省刚完成了首次药品动态调整,结果已于2018年4月1日全面执行。此次动态调整,对甘肃省2009年以来中标或挂网的1.57万个药品进行了品种、质量和价格的全面调整,全省网上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幅16.84%,按全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总金额统计,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10亿元。

  湖南省在药品采购价格联动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2017年8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际价格联动工作方案(试行)》要求,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执行的有效省际药品中标(挂网)价最低三省份的平均价与湖南省现有中标(挂网)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湖南省新的挂网交易价格,每半年调整一次。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处处长胡茹姗提出,由于一些综合原因,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功

  能应用总体来说比较单一,主要服务于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标与交易。这与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一般隶属于专业部门、服务需求单一,没有形成部门联动、行业联动的机制有关,同时也与我国推行以省份为单位的医药集中采购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均需要提升有关。当前,建立和完善密切配合、相互关联的药品采购、临床使用和医保支付的“三医联动”制度体系是降低药品价格和保障临床合理用药的关键。在“三医联动”的政策主导下,药品采购在咨询服务、多层面的价格谈判、监管服务和大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

  “三流合一”完善药品信息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提高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动态监管等能力,及时收集分析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到位率、不良记录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交易,采取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在线支付等多种方式,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

  “三流合一”网上药品采购交易平台,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所谓“三流合一”是指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也就是说通过药品采购平台对接、汇聚各类信息,实现药品采购像“网购”一般便捷交易,保证药品采购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准确记录保存和传递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只有实现“三流合一”,医药集中采购才能真正反映网上交易的真实有效性。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吴天介绍,当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实现药品采购信息流和商流合一,以江苏省为例,医疗卫生机构向经营企业采购药品、经营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了解药品流向、管理部门了解采购情况,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初步建立起药品从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流程动态更新的供应信息系统,实现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互通。

  “三流合一”的难点在于资金流。湖南省率先在疫苗采购领域探索实现“三流合一”,成效显著。浙江省则从2015年7月起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改革,建立了“三流合一”的网上药品采购交易平台。该平台是浙江省各级医疗机构唯一的药品采购平台,构建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整体构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对药品货款支付方式(医疗卫生机构将药品货款支付给结算账户,由结算账户将药品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和药品采购订单发送方式(将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向配送企业发送订单的方式,改变为向生产企业直接发送订单)的两项变更。

  跨区域合作降低交易成本

  为顺应国家新一轮医药流通改革政策和鼓励跨省(市)联合采购的趋势,实现优势互补。8月7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与重庆药品交易所签署《医药交易区域战略合作协议书》,共同推进甘渝两地医药交易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合作。

  依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跨区域医药交易的协作机制,重点围绕资质审核结果互认、区域采购数据共享、跨区域联合采购、跨区域产品价格联动、短缺药品信息共享、跨区域采购平台信息化协作、区域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区域交流活动等8个方面深入合作,发挥交易规模优势,降低区域医药交易成本,实现发现价格、降低成本、稳定供应、确保安全等合作目标。

  陕西省高值耗材挂网采购是启动较早、轮次较多的省份,同时也是率先推行高值耗材两票制的少数几个省份之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联合四川、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开展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提出以陕西省高值医用耗材数据库为基础,建立陕、川、内蒙古、宁四省区高值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共建共享、互相推送、结果互认的区域联合数据中心。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锋处长介绍,随着甘肃、新疆、青海、湖南、辽宁、黑龙江、贵州、广西等省份的陆续加入,目前参加联盟的省份总计12个。联盟成立后,以陕西省13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为基础,供各成员省在采购议价时使用,并按照全国最低价原则,挂网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每半年进行一次大调整。最终实现耗材采购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产品编码、采购模式、挂网价格联盟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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