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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上超市规模近2.5亿元

发布日期: 2018-09-11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李金红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李金红】自2017年2月网上超市工作开始筹备至今,福建省共征集281家合格的供应商入驻省本级网上超市,其中24家为品牌厂商类供应商、20家为汽车品目产品类供应商、176家为授权代理商类供应商、61家为电子商务类供应商。网上超市从2017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至2018年6月30日,上架商品14758款,上架品牌460个,省本级共完成7844份订单,交易金额2.49亿元。

  省建市用,加快“互联网 +”进程

  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 采购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的必然发展趋势。

  福建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实 施“互联网 + 政府采购”,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运用“制 度 + 科技”模式,按照“对接市场、价格可比、信息公开、 提高效率”的原则建设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网上超市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供应商入驻,为采购 人提供公开、快捷的商品价格查询和网上交易平台。采 购人可通过网上直购、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网上询价 等方式,在线支付,完成规定金额以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办公设备、车辆、电器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等类部分品目的采购。网上超 市与以往的网上竞价比较,不论是订单量还是交易金额 都大大增加。

  网上超市交易货款支付采用预付款或直付方式。预 付款方式即在交易双方签订电子合同后,采购人须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或实有资金账户支付,在供应商供货 前,按照合同金额将等额款项转入网上超市指定托管账 户;同一笔订单或合同支付账户为非单一账户的,采购 人应当归集至同一天内进行转账操作。货款到账后,供应商应按照网上超市采购合同约定时间供货,采购人应 在网上超市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验收并确认付款。 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付款,视同通过验收, 网上超市将按系统设定的最后期限自动确认验收付款。 货款通过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目前网上超市已在福建省本级、莆田、福州、南平、 龙岩、漳州、泉州、平潭等地进行部署,后续将逐步覆 盖全省各市、县,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系统、统一 管控、统一更新维护的智能化交易平台。

  一站采购,全流程在线交易

  与传统的采购模式不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采购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操作。采取“一个账号、一 把 CA、一位采购专管员”的采购模式,确保所有网上操作, 全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 全流程在线处理及交易,真正实现采购人足不出户就可 完成政府采购事项。

  网上超市运行一年多来,经过系统统计,平均项目 采购周期为 5-10 天,与常规政府采购方式中办理手续繁 琐、时间周期长等现象比较,网上超市一站式采购方式, 大大缩短采购周期、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网上商城的有序运转一方面得益于经过广泛的商品 征集,吸引了一大批诚信好、能力强、质量优的供应商 入驻,为网上超市提供高品质、高服务、高时效的商品 作为保障。

  另一方面得益于商城采购模式多样,重新发挥竞争 效果。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预算金额或采购需求,通过网 上直购、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方式完成商 城采购。采购网上议价时,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单 一品牌)进入议价大厅,由采购人设定报价上限,通过 双方网上多轮对话磋商进行议价,供应商可以进行多轮 报价,最终形成双方认可的价格。采用网上竞价时,采 购人可指定网上超市中两个以上品牌同品目同等档次的 商品进行竞价,采用电子反拍规则,至竞价截止时间, 系统自动公布并选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并以竞价最终结果生成采购订单。多种价格竞争方式不 仅满足采购人的多样需求,也进一步降低了采购价格。

  此外,网上超市还搭建了价格比对和价格管控机制, 实现网上超市内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网上超市外与市场价进行对比。同时为更有效管理价格,系统不断优化, 建立标准商品数据库,更有利于采购人进行同质比价, 保障采购人买到性价比最高的商品,最大限度地满足采 购需求。

  宽进严管,搭建综合评价体系

  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 政府作用”的要求,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以“宽进 严管”为原则,采用公开征集按约定条件承诺的办法确 定网上超市入驻供应商,建立承诺准入制,广泛吸引电 商和品牌供应商参与,鼓励市场公平竞争,通过网上超 市系统综合评价体系和“宽进严管”的退出机制,对入 驻超市的电商和品牌供应商进行有效管理。

  依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商品发布规则,对入驻网上超 市的供应商行为进行规范。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 配置、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 准,且应及时维护产品信息和价格。在一定时期或具备 一定成交量基础后,供应商要及时更新调整相关的比价 信息,以利于采购人的价格查询和选择。上架商品供应 商不得以缺货等理由拒绝采购人,缺货时应及时补充, 如果确实缺货无法补充的,必须将缺货商品下架,且下 架商品一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上架。值得一提的是,政府 采购网上超市还对售后服务有具体要求,供应商对成交 的货物无论成交额大小,均应按约定提供一视同仁的售 后服务。

  采购中心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报价(价格优惠)、信 息发布、履约等情况进行考核。采购人也应当对成交供 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每季度末按评分高低自动公 布供应商评价结果。这种动态循环的评价监管体制有效 保证了网上超市的良性运转。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 出台规范和约束了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操作行为,有效地维 护了网上超市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目前 网上超市的运营管理制度、方法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网 上超市管理细则》及《网上超市诚信细则》等制度正在讨 论和修改完善中,从而切实完善对网上超市的运行管理, 真正实现“效率更高、价格更低、质量更优、过程更规范、 预防腐败”五位一体的功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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