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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全省推广使用

发布日期: 2018-09-12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自国办发〔2015〕63号和苏政办发〔2015〕132号文印发以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省综合专家库建设,主动对接各行业部门获取专家信息,攻坚克难,建成了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目前,专家库管理系统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整合全省专家资源

  有了制度保障,江苏省大力开展专家资源整合工作,完成了多行业部门专家数据的整合入库。目前,共整合入库各类专家3.6万余人。自去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住建、交通、水利、医药、机电等五个行业部门专家数据的整合工作,整合入库评标专家1.9万人。去年10月份,完成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数据的整合工作,整合政府采购专家1.7万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作为省综合专家库分库纳入到省综合专家库系统中。据了解,目前只有江苏和贵州两省突破了《政府采购法》条规限制,完成了评标评审专家的统筹与融合,专家的整合、专家资源共享模式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新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江苏省交易中心及时对库内专家专业及代码进行了变更,确保专家库随时能够用起来。此外,新专家的申报、审核已完成阶段性工作,截至今年6月份,江苏省综合专家库完成各类新专家申报3080人,共审核通过新专家1128人。

  通过有效整合各行业专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使库内专家数量和质量都得以明显提升,专业范围涵盖了政府采购、建筑、交通、水利、机电设备、医药等各个领域。

  统一专家管理标准

  江苏省综合专家库是省政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省政府委托依法组建的唯一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评审)专家库。不仅整合了全省各地专家资源,打破了以往各个行业评标专家库“各自为立”的现象,还实现了专家资源以及专家信用信息全省范围内互联共享的目标。

  为统一专家管理标准,江苏省交易中心在充分调研各省份及省内各行业部门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3月13日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发布,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运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理依据。

  综合专家库“用起来”

  8月份江苏省已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进入省、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评标(评审)时均应当使用省综合专家库。

  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的全面使用,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向着规范化、集约化、电子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的抽取使用、日常管理、培训考试、考核评价等均依托“综合专家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使用人可通过当地市级交易中心的网络抽取端,随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确保专家抽取的公正性、权威性、保密性,从而提高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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