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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发布日期: 2018-09-21     来源: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今年以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区分中心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全区登记报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

  实施项目组制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的要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成员一旦落实到位,不得随意更改。人员数量根据所代理的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最少不得少于3人,其中相关专业人员或从事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通过建立项目组,保证了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要求,自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含补充、澄清、答疑文件),到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整个交易活动由项目组人员负责到底,从而保证了代理质量,规范了代理行为。

  严格考核制度。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的交易代理业务实行一项目一考核。颁布了《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使用考核管理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管理办法和科学合理的评分细则。同时,引入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的评价机制,由相关科室、采购单位、评审专家进行打分,三方得分汇总后形成该机构代理项目的得分。重点考核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信用建设、守法情况、招标文件制作等情况,对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所有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

  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撑,加强与上一级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构筑代理机构信息平台,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数据库,对代理机构实施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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