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9-30 来源:枣庄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为规范和提高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分中心的运行和服务水平,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分中心管理办法》。
《办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39 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3 号文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2 号)、《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枣编发[2016]53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对各区(市)分中心的工作职责、业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深化区(市)一体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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