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0-18 来源:襄阳市公共资源局管理科
为贯彻国务院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保障“审管分离”改革后审批与监管的有序衔接,确保襄阳市放管服改革成效,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采取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制定信息反馈制度三项措施打造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有效推动各项审批业务(公共资源交易)健康发展。
建立沟通衔接机制。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按照“审管分离”、“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行政审批会商会审制度,加强与监管部门同步沟通配合。在审批过程中,把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当作必要步骤,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在审批环节的作用,实现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联合现场检查、验收,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审批监管全程联动不脱节。
完善网络平台建设。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积极推进“审管分离”网上平台无缝对接建设。已完成襄阳智慧政务云平台与“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及“襄阳协同办公平台”的数据无缝对接,审批人员可直接通过襄阳智慧政务云平台将审批结果批量导入到云平台中,并将结果信息自动推送给两个监管平台,从而实现审管联动的系统性、全面性、即时性和互动性,促进了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
制定信息反馈制度。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制定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信息反馈管理制度,实行批后监管提示,规范审批信息线下反馈行为。在审批事项办结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结信息通过党政内网、工作邮箱、邮政快递等形式推送至行政监管部门,并通知监管部门签收。监管提示信息包含事项名称、地点、内容、审批结果和申请人及其联系方式、经办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及时对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提示函信息疑问或争议进行反馈,建立监管提示函台账并存档。2018年上半年,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向业务监管部门共计发送监管提示信息2000余条。
由于措施得力,程序到位,有力促进了审批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得到了行业监管的大力支持,所审批的业务很是认可。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探索审管分离,审管融合的有效途径,全面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精神,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和事项的办理工作搞好服务,推动国家惠民政策在襄阳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更多新闻请关注公采传媒微信公众号。扫描下方二维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