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0-30 来源:莱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山东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的目标要求,以及交易实行统一的交易平台、规则流程、信息发布、专家资源和监督管理运行方式的规定,在借鉴济南、滨州、潍坊等地市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莱政发[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九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交易目录管理、平台服务管理、交易行为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的出台在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监管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市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将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积极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开展工作,推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提档次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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