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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印发新通知,加强政采电子商城平台管理

发布日期: 2018-11-01     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近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管理的通知》,通知旨在规范市场有序竞争,强化供应商诚信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管理的通知

各采购单位、协议供应商:

  我中心于10月16日完成了《2018-2020年度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打印耗材、纸张供货服务协议采购项目》和《2018-2020年度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空调协议采购项目》的相关授权工作,本期协议采购相关商品已正式上线售卖。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实行“同款商品必须选择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协议供应商。为规范市场有序竞争,强化供应商诚信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协议供应商应及时录入或更新商品的规格参数、售卖价格及库存数量等行情信息。协议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90日历日/周期)未录入或更新商品行情信息的,该款商品将被自动禁卖。

  二、协议供应商必须对已上线售卖商品的行情信息负责。凡是发生接收订单后拒绝供货或要求采购人重新议价等不诚信行为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将取消该协议供应商对该品牌商品的协议供货资格。

  三、采购单位要严格管控订单受理、收货验收等关键环节,积极承担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如发现协议供应商存在订单响应不及时、擅自变更供货数(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不诚信行为的,应及时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管理员联系,我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失信协议供应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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