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07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政府以南政办发[2018]41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当前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的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一是县财政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迅速对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到位,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场外交易。
二是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将招标方案呈报县政府签批,杜绝招标采购的随意性。
三是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变更管理,对变更项目费用达到招标采购额度的,必须先报批再依规办理招标采购手续。凡未按程度报批的变更项目费用由招标(采购)人自行解决。
四是严格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招标(采购)人应将招标活动中所有应公开的招标采购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并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五是严格招标信息报送制度,招标、采购部门每季度要将招标(采购)的项目相关信息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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