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08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陈刚 胡挺 毛少飞
【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放管结合,优化交易服务,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能,营造了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总场次1084场,交易金额196.88亿元,增收节支8.96亿元。据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反映,为了让更多的项目进场交易,也让“放管服”改到位,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不惜加班加点开展交易,一年的加班次数达100次以上。
推进交易平台整合
市交易中心按照《宜春市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要求,抓好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打造市区一体化交易平台,撤销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属交易平台职能、编制和人员全部整合至市交易中心。同时,撤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交易项目达到规定限额标准的进入县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限额以下的不再要求必须进场交易。
此外,市交易中心科学划分了办公区、服务区、开标区、候标区、视频监控室、询标室、样品区、评委抽取室、档案室等。配置有全方位数字音视频监控系统、询标对讲系统、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保证金收退系统、评委抽取系统、门禁系统、交易办公OA系统、通讯设备专用保存柜、UPS不间断电源等设备。今年又追加投入近200万元,开展了交易场所及设施改造,确保了平台整合后项目进场交易需要,进一步提升了交易硬件设施水平。
完善平台管理制度
市交易中心着力健全完善平台管理制度。市交易中心进行了分区域、分事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分区域建立开标区、评标区、询标区、视频监控室、评委抽取室、样品室、窗口管理制度,分事项建立交易事项进场登记、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等制度,实现服务和管理全覆盖。另外,还健全了交易台账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健全了交易活动日志、评标资料存取台账、进入评标区登记台账、见证资料调取台账等,加强对交易过程的记录。
一般情况,评标专家出具评标报告就离开评标区。可能出现评标委员会对一些内容漏评等,影响评标结果,只有复议解决。这样既耽误项目进度,又影响公正性。基于此,市交易中心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或中介代理机构公开宣布交易结果后,评标结果没有明显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才能离开评标区。
健全交易平台功能
市交易中心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鼓励目录外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做到了能进则进。完善网上交易系统,做好网上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增加了网上交易模块、完善网上交易功能、拓展网上交易项目,做到了能在网上交易的项目基本实现网上交易、规范运行,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林业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出让等基本实现了网上交易。
规范交易保证金收退管理。开展了电子保证金收退管理,实现了保证金系统模块与交易系统的全面对接,促进了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实行交易保证金默认退还制度,一般情况公示期满,自动退付保证金,大大缩短了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推行多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管理,既保证了缴交投标保证金企业信息的保密,又方便投标人缴退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企业可以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缓交投标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还实行了交易音视频资料云平台存贮。将交易音视频资料迁移存贮到市政府华为云的服务器及数据库中,保障了交易数据安全,实现了交易大数据利用。
强化平台监督和服务
市交易中心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了场内交易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对交易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监督。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制定并执行签订《承诺书》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做好整改。推行专家评标评审行为网上评价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今年以来评价评标专家2000余人次,扣分处理8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评委自律意识。
严格对招、投标人的监督管理。做到经常教育提醒各招投标人认真遵守交易场内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切实维护好场内正常的交易秩序。
严格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规范工作人员言行,增强工作人员纪律意识,确保热情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和高效服务。
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办理交易项目进场登记和办理交易信息发布等事项实现“一次不跑”,项目业主或者中介代理机构电话预约场地,将所需资料直接发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就可完成登记和信息发布等手续。而一般事项只需提供电子申请表,取消了多种申请资料,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估算一年可减少项目业主和中介代理机构跑交易中心2000余次,减少纸质资料印刷费用3万余元。
抓好县级平台标准化建设
加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宜春市出台《全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标准化建设内容为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三标准、三统一、三规范”的模式进行建设和管理。“三标准”是指将交易场所设置标准(含门牌、功能区划分、场所建筑面积、开评标室房间数等)、交易设备配置标准(便民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要求)、工作人员配置标准(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三统一”是指统一进场交易项目、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交易文书;“三规范”是指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在此模式下都达到了标准化要求。
市交易中心通过整合、健全功能完成了平台的升级服务,为交易主体提供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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