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1-27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效、质量、安全、廉洁“四位一体”推进实施,11月19日,宜宾市公管办组织召开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县(区,含临港经开区)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经信、国资、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工程主要代建单位等部门(单位)主办股室负责人,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人等共约2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管办副主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王青春同志主持。
会上,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向元斌同志首先就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等工作做专题讲座,解读了《监察法》等相关规定,通报了反腐败工作相关情况,并就预防职务犯罪等提出了工作建议。随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主任戴勤江、市审计局审计信息中心主任周玲、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邱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君等同志先后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和评审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804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136号》等文件进行专业解读,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王青春同志强调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电子招标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制发了一系列文件制度。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136号》、市公管办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函〔2018〕59号文件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宜公管办〔2018〕18号)等文件,再次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项目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工作,全力保持现有良好工作态势。期间,王青春同志提出了两点要求,并希望与大家共勉:一是警钟长鸣,坚守底线;二是依法办事,坚守规矩。在此基础上,王青春同志通报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一是要加快制定出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监控联动协同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笼子”;二是要抓紧全面修订定招标文件范本,力争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宜府函〔2018〕5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进一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效、质量、安全、廉洁“四位一体”推进实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不断争创新的一流业绩,力争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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