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12-13 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2月4日,宁波市镇海区蛟川北区棚户区改造二期监理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再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这标志着该区首例实施“评定分离”制度的招标工程项目进入了实质性招标阶段。
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是回归招标投标市场本性的需要,也是招标投标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通过本项目试点,梳理评标和定标两个环节的责权归属,做到“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在最终的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让评标专家的作用回归到专业业务本身,把定标的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招标人主体责任将得到落实,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这是招投标工作的理念创新和制度改革。下一步,该区将总结试点项目的实践经验,扩大试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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